变量名称
变量名称最多可包含 32 个字符,以字母或下划线开头,后跟字母、数字或下划线,不带嵌入空格。变量名称区分大小写。
变量名称不能与内置函数或常量相同,但可能包含作为其名称一部分的保留字。例如,如果sin是内置函数,则sin不是有效的变量名称,但sin_of_x有效。保留的名称不区分大小写,因此Sin不是有效的变量名称。
变量的名称在其被使用的单元或子设计中必须是唯一的。
变量名称最多可包含 32 个字符,以字母或下划线开头,后跟字母、数字或下划线,不带嵌入空格。变量名称区分大小写。
变量名称不能与内置函数或常量相同,但可能包含作为其名称一部分的保留字。例如,如果sin是内置函数,则sin不是有效的变量名称,但sin_of_x有效。保留的名称不区分大小写,因此Sin不是有效的变量名称。
变量的名称在其被使用的单元或子设计中必须是唯一的。